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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孔不入的叙事《挪威森林》里写了那么一段,渡边当时想在宿舍贴裸体照,却被舍友“敢死队”阻止,取而代之的是一张运河风景照。来渡边宿舍的人问起这张风景照,渡边则随口说是舍友专门看着手淫的。结果大家都信以为真,而渡边因为大家轻率地相信了,结果也感觉真有此事。后来为了验证是否其他风景照依旧能让“敢死队”兴奋,照片还被人换成了金门大桥,随即又换成了冰山。这里最有意思的不仅是霸凌的随意性,还有叙事被相信的随意性(大家对渡边的随口一说信以为真)以及其在得到群体支持后的巨大影响力(渡边的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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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无力感在于大众可识别的“文学”叙事大多停留在肉眼可见且日渐边缘的铅字层面,而真正具备影响力的虚构往往被视作某种客观存在,或更令人不安的绝对真理。大人物均是文学家,最不济的是从科幻小说中汲取想象力和影响力的前美国首富马斯克,而最宏伟的怕是要“渡所有选民/有缘人”的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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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总是通过叙事来呈现其核心理念,叙事毫无疑问是宗教表达与传播的主要方式。它们塑造“神”、“人”、“世界”之间的关系,是“神圣宇宙观”的故事化表达。而通过故事,宗教也得以把抽象的宇宙法则和伦理命令具象化,使其可被理解、传承、信奉。人均不“信”,但是人人都信虽说宗教通过叙事来确立其权威性、普遍性和统一性。不过这也要看其是否拥有超越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力,至少在当下宗教威权在大部分国度都不能超越政府权力,而在大陆,宗教更自然而然地处于统战的管辖之下。党章更是以明确纪律规定成员不可以信奉宗教。宗教文化在当代中国社会并非主流的叙事,因为从儒家传承下来的叙事一直倡导积极入世,也有利于社会生产。而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源头马克思亦指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不过他继续写道,“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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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纵使在过渡阶段,“精神鸦片”的处境亦是极其尴尬的,一方面它在民间非常强势,一方面它又经常受到无形且密集的限制,特别是在它本就十分擅长的传播领域。海外的媒体中关于宗教五花八门的内容和出版物比比皆是,甚至在文化领域风头无二,而在大陆确实要“收敛”很多,不过在公权力较难触及也较难“教化”的乡村地带,情况则不容“乐观”。在丰饶的江浙乡村,谁家没有几个做银锭元宝的农村长辈。早些几年,春节清明期间的纸钱似乎也没有谁家肯少,就算如今的严格移风易俗措施贯彻下,依旧屡禁不止。你家烧几千银锭,我家就得烧几只金元宝。不信奉这一套的,便应当是入了教会,接受更具组织性和系统性的集体信仰管理,不过同样会被要求自觉在礼拜日向教会捐献,以换取组织内的照拂。所有这些看似颇具主观能动性的“捐献”行为实际上极容易成为最激烈的社会博弈。因为这套叙事下,虽“心诚”最为重要,但钱往往会在市场化社会成为最具像化的“诚意”。正如《大腕儿》里李诚儒扮演的角色一句“疯”话:“不求最好,但求最贵。”或在布迪厄《区分》中所言,文化消费仍然是社会等级再生产和社会斗争的重要场域,而宗教产品本质上正是特定叙事及其衍生叙事下的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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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知的不可及性从词根溯源,宗教(religion)本身代表着一种与神性的关联,由此超越了人,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对超验性的尊崇和认可,信奉者据此组成了自己的集体,形成了代理人与信徒两类群体。前者定义和传播,后者侍奉和遵从,不过两者也偶有矛盾,身份也往往有重叠。在这样的视角下,只要对“超验”事物不抱绝对怀疑者,便有可能成为“信”的人,由此宗教产品也以一种令人玩味的姿态渗透进世俗社会的每个角落。正是如此,高品质(最好经过“代理人”认证——开光、赐福)的宗教用品,几乎与高品质的白酒、香烟一样,在宗教自有(往往由权威代理人或资深信徒结合自身理解定义)的一套叙事中作为某种文化符号发挥着类似的社会作用,只不过这类超验的产品虽然像游戏里的“皮肤”和“点券”一样,更易在现实中获得,但却比俗世的任何产品更具超越性。毕竟世俗的积淀和荣誉,其影响力只限人类,而在宗教的叙事中,所有的积累若是不说横跨三界,至少超越时间和空间。而科学理性的有限性,即科学无法探索的人类尽头,成了宗教确立自身无上地位的某种佐证。毕竟科学作为一种理性叙事,本身有着极大的自我限制,纵使再浮夸也永远(至少表面上)讲求推理和研究的有限性,毕竟它所承认的是未知的可知性,即相信知识和真理是可以通过理性探求的,但追寻真理的科学道路是无穷尽的。宗教阐述的则是神与道的无限性,讲求的是全知的不可及性,即已知神的存在,只是凡人是难以明确知悉神的踪迹和旨意,由此神无处不在,但又无处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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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一个19.9元无痛可学并宣称包就业的神圣大师课与一个需要付出极大努力、费用30万却不一定能保障就业的凡人实验班放在人们面前,人们自然觉得自己又不是傻子,为何会选后者。宗教这种叙述的绝妙之处正在于它既无法辨真,亦无法完全证伪。两种叙事传播力量的孰强孰弱可见一斑。本质上科学与宗教是同一叙事的一体两面,都曾有自己的威权时代和阴暗面。不过科学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越来越意识到自身的局限性,而宗教叙事则会在不断实践中强化自身的“可靠性”。甚至可以说作为强大叙事的一种,宗教仪式本身就是一场由内而外对于故事本身及衍生想象的系统操演或即兴表演(甚至可以说是cosplay),而所有宗教场所则是最受欢迎且最为昂贵的主题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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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在心态上,现实中cosplay的群体是在认定假的层面上会希望尽力演得逼真,而宗教仪式参与者则是会意无意地在相信为真的基础上尽力避免自我怀疑,以免因被认定缺少诚心而被视作渎神。毕竟渎神不仅祸及家人,而且还影响子孙后代乃至身边所有人。《西游记》中“凤仙郡冒天致旱,孙大圣劝善施霖”讲的正是此事。凤仙郡正是因为不敬神而惹来三年大旱,而这也是大圣少有的“未因神仙不公(这种明显不合理的责罚)而责怪玉帝,反而劝说凡人遵从(要求郡侯念佛看经否则祸患将至)”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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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郡侯拜伏在地,哀告道:“但凭老师指教,下官一一皈依也。”行者道:“你若回心向善,趁早念佛看经,我还替你作为;汝若仍前不改,我亦不能解释,不久天即诛之,性命不能保矣。”——《西游记》第八十七回看上去像是劝人行善,实则处处是包含了具象暴力的威胁,这实际上便是宗教叙事下的另一面,正所谓菩萨慈悲向信众,金刚怒目异教徒。作为垄断性的商业形式那么如此强大叙事又是转化为资本标的,进而成为一门有利可图的垄断性商业形式的呢?答案先前已经提到,作为一种极具隐蔽性的叙事衍生品。小的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寄生于庞大的民间文化叙事中(比如地方小庙和算命先生),依赖民间重要阶段提供仪式表演(节庆活动、烧头香)和抽象的解决方案(命理)而换取有限的社会价值符号——金钱,而大的宗教场所和知名的宗教人士则依托更具影响力的文化符号和具像化场所,将它转变成为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垄断性质的授权产品和商业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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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小处的“开光”、“赐福”便能看出其无可比拟的商业价值。开光本身是一种超越人的行为的注灵行为,而赐福本质上也应当是神的行为。由此,一旦“代理人”拥有了这一权利,那么这一领域便几乎无世俗的竞争者。毕竟“福”本身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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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资本逻辑来看,“开光”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垄断技能且与所有人都息息相关,如此一来宗教场所包含神职人员就都会是最优质的资产,ROI几乎爆表,而一旦结合了文化效应和资本效率层面的支持,那么它就会所向披靡,甚至连世俗的公权力都难以阻挡。这一点古罗马人应该深有体会,这里何尝没有“赎罪券”的影子,毕竟买券赎罪和开光赐福本质相同。不过为了获取这份代理,人必须遵守契约或付出代价,从具象的肉体伤害——比如佛教便需要烫戒疤、守戒吃素念经到抽象的遵佛法、修善心,务必全身心地接受束缚,从而换取“代理人”身份。正如盲人做算命先生才符合民众认知——因为知道太多所以被上天夺取世俗的一部分感官。正如垄断权的获取若没有对等的代价和门槛,那么人们会趋之若鹜,这也等于是变相消解了垄断本身。这也是为什么为谋求私利的宗教代理人往往会遭遇最严酷的叙事“惩罚”,比如堕入地狱受永恒的酷刑。不过正如先前提到,叙事的特点在于无法验真,也无法证伪。这既是叙事最大的优势,也是其最大的漏洞。由此,这一套叙事也只防信徒,而无碍投机。舆论的降临不过信徒的舆论依旧可以是一种监督,而一旦投机被揭发,公权力也得以借助民众的力量(至少从名义上)获取了介入的权利。简单来说,符合这套叙事乃至熟练操演这套叙事,人们便能身在其中受其关照,乃至享有超越性的名誉、地位与权力;而公然利用这套叙事又企图跳出这套叙事的约束,人们便会丧失权力并遭到叙事的反噬。不少人虽然头顶戒疤,却依旧不愿遵从这套叙事,而在这套叙事下积累的世俗财产理论上由公共世俗代表而非代理人群体管理和分配的情况下,叙事的正义显然也更容易得到伸张,从而相关人等既会因破戒受到宗教群体的唾弃,又会因犯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至于神的使徒是否归世俗公权力管辖,这个问题大概少有人会追究。毕竟宗教这套叙事在不同国度有着不同的地位,而且正如开头提到,纵使这套叙事的力量再强大,在大陆它始终不是主流叙事,宗教亦首先是公民且在世俗法律面前无特别豁免权。不过纵使如此,这样的叙事在民间也已经足够强大了。事实也证明,真正强大的文学并不需要你有什么代入感,因为作为芸芸众生的我们早已置身其中。就算自诩清醒者,谁又不会像渡边这样,面对众人的轻信而对显然荒诞的叙事信以为真呢。作者:栩审校:文穴编辑部文章内容仅供个人阅读、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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